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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优秀论文评选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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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6日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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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优秀论文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我省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开展,表彰和鼓励广大内部审计人员总结交流实践经验、探索研究内部审计理论,规范优秀论文评选管理,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论文评选活动遵循科学组织、广泛参与、讲求实效、公正评选的原则。

第三条 论文评选活动分为选题、推荐、评选、表彰四个阶段。

(一)选题。协会秘书处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结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当年度下发的有关理论研讨的文件要求,确定本年度理论研讨论文的主题。

(二)推荐。各协会会员单位在确定的论文题目范围内开展研讨活动,并组织论文初步评选活动,从中评选出质量较好的论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县(区)内部审计协会或省内部审计协会行业分会推荐至协会秘书处,或由会员单位(内审机构)推荐至省内部审计协会。

(三)评选。协会秘书处对报送的论文首先进行规范性审查。为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一般情况下报送论文的内容重复率不得高于10%,重复率达到或超过 30%的报送论文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审查合格后的论文,由协会秘书处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以及省内外内部审计专家,根据内部审计论文评分标准进行通讯评审。之后,由秘书处汇总通讯评审结果后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最终的论文获奖结果,并择优推荐至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参加全国内部审计优秀论文评选;同时根据论文获奖结果以及推荐单位的组织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四)表彰。评选结果经协会会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以会议和通报形式予以表彰,并向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论文作者及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条 优秀论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格式规范,内容符合题目要求。

(二)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及现实指导意义。

(三)论点明确,论据充分。

(四)理论联系实际。

(五)未曾公开发表。

第五条 论文评审应遵循以下评分标准:

(一)指导性(20 分):

论文应是对内部审计实务工作经验的总结或者对内部审计实际问题的分析应对,对策建议对同行业有借鉴价值或者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意义。

(二)创新性(20 分):

选题要新颖,内容有新意,代表行业发展特征和新趋势,有较强的创造性。

(三)规范性(20 分):

结构合理,格式规范,文字简练,行文流畅,表达无低级错误,不存在抄袭现象。原则上字数控制在

5000-10000 字之间。

(四)科学性(40 分):

主题明确,论点清晰;方法科学,论据充分;分析全面,推论严谨;逻辑性强,结论正确。

第六条 论文评奖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论文数

量原则上不超过参评论文总数的 80%。
第七条 对于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奖的,经查证后,收回证书并撤销有关奖励。

第八条 为表彰认真组织论文评选活动的会员单位,省内部审计协会根据单位组织评选的过程及所推荐论文的获奖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第九条 优秀组织奖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真发动和组织评选过程,如实详细地填写优秀论文推荐表。

(二)所推荐论文不存在抄袭或已发表等情况,且数量符合最低要求。

(三)所推荐论文质量较高,获一、二、三等奖数量或比例较大。

第十条 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每年汇编获得一、二等奖的论文择优在《江苏审计》杂志和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发表。

第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由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自 2019 年 11 月 29 日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原《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优秀论文评选办法》同时废止。